通知公告
北京工人疗养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本单位性质、职责等情况
调数m视频(北京工人疗养院)(以下简称医院),为北京市总工会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医院为职工疗休养提供了一个“花园式”的就医环境,专业基础设备完善,同时配置国内先进医疗设备,以及世界领先的康复设备,坚持履行公益职能,发挥工会桥梁纽带作用,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护理与康复保健服务。主要职能包括提供医疗休养、相关会议接待、药品制剂、健康体检、功能评定、儿童康复等相关医疗康复服务。全面满足社会各类职工、劳动模范及残疾人的医疗健康、康复及疗休养等多项需求,年服务职工近百余万人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医院设立管理与服务科室和康复医疗业务科室共计54个,其中管理与服务科室26个,分别为医务部、护理部、门诊部、防感控办公室、医保物价办公室、公益服务部、医院办公室、运营管理部、财务与资产管理部、信息中心、党委办公室、纪监控审科、人事管理部、宣传中心、工会办公室、老干部科、总务科、基建科、物资设备科、采购中心、保卫科、医学院办公室、科研管理部、继教与培训部、特教学校、住院收费处、团委办公室;康复医疗业务科室28个,分别为神经康复中心、骨科一康复中心、骨科二康复中心--工伤康复中心、心脏康复中心、呼吸康复中心、胃肠康复中心、泌尿与代谢康复中心、老年康复中心、中医康复中心、麻醉科、急诊科、肌骨康复中心、头颈康复中心、口腔科、妇科、皮肤美容科、辅具适配中心、心理康复科、营养康复科、社区康复中心、劳模健康管理中心、国际康复诊疗部、康复诊疗中心、康复检验科、康复放射科、康复超声科、心电功能科、康复药学中心。
(三)人员构成情况
离退休人员299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296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1063.13万元,比上年增加88.21万元,增长9.05%。主要原因:编制内人员增加,增加财政保障医疗保险。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063.13万元,比上年增加88.21万元,增长9.0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3.1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061.46万元,比上年增加86.66万元,增长8.89%,其中:基本支出1061.4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0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63.13万元,比上年增加88.21万元,增长9.05%。主要原因:编制内人员增加,增加财政保障医疗保险。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1.46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61.4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2年度决算507.46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增加109.46万元,增长27.50%。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2年度决算406.47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增加8.47万元,增长2.13%。
(2)“抚恤”2022年度决算100.99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增加100.9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2022年去世6名离退休职工,增加抚恤金预算。
2、“卫生健康支出”2022年度决算554万元,与2022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22年度决算554万元,与2022年年初预算持平。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061.46万元,其中: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36.34万元,包括离休费88.68万元、退休费292.67万元、抚恤金100.99万元、医疗费补助55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12万元。
第三部分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本单位不属于此经费统计范围。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不属于此经费统计范围。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1.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9. 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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